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
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
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顶岗实习方案
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,保障学生、学校、实习单位合法权益,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要求,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,坚持教学、实践、就业安置三位一体,特制定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顶岗实习方案。
一、实习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
(一)指导思想
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目标,强化实践教学环节,促进学生从校园到职场平稳过渡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(二)基本原则
1.安全第一、育人为本
2.统一管理、依法合规
3.专业对口、岗课对接
4.学校、企业、家庭三方协同
二、顶岗实习目的与要求
顶岗实习是中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环节,是检验理论学习、提升实操能力、锤炼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。
1.巩固专业知识,提升岗位实操能力与综合技能;
2.树立正确职业观、就业观、劳动观,增强责任意识与团队协作能力;
3.熟悉企业管理制度、工作流程与行业标准,适应职场环境;
4.培养吃苦耐劳、爱岗敬业、遵规守纪的职业品质;
5.为顺利就业、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。
三、实习对象、时间及实习方式
(一)实习对象
2023级各专业符合实习条件的学生。
(二)实习时间
1.准备阶段:2026年2月—2026年3月
2.实习阶段:2026年4月—2026年7月
3.总结阶段:2026年7月—2026年7月中旬
(三)实习方式
1.以学校集中统一安排为主:由学校统一遴选、审核实习单位,统一组织、统一派遣、统一管理。
2.自主实习从严审批:确因特殊情况需自主实习的,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、家长签字同意、实习单位资质审核通过、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;自主实习必须专业对口,严禁到酒吧、夜总会、歌厅、洗浴中心、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。
3.实行带队教师与企业导师双导师管理制。
四、实习阶段任务与安排
(一)准备阶段(2月—3月)
1.召开实习动员大会,宣讲政策、方案、纪律与安全要求;
2.召开家长会,通报实习安排,签订《家长知情同意书》;
3.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前安全教育与岗前培训;
4.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;
5.签订三方实习协议(学校、学生、企业),明确各方权利义务;
6.组建实习小组,确定带队教师,分配实习岗位。
(二)实习实施阶段(4月—7月)
1.学生抵达实习单位后,统一办理入职登记、岗位分配、食宿安排等手续;
2.服从企业管理,完成岗位实操任务,做好实习记录;
3.按要求撰写实习月报、实习日志、实习总结;
4.定期向班主任、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,保持通讯畅通。
(三)总结考核阶段(7月中旬)
1.学生完成《顶岗实习报告》《实习鉴定表》;
2.实习单位进行考核鉴定并盖章;
3.返校提交材料,参加实习总结交流会;
4.学校综合评定实习成绩,材料归档。
五、实习管理规定与纪律要求
(一)安全管理要求
1.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违规操作、酒后上岗、无证上岗;
2.不得私自外出、夜不归宿、结伴游泳、攀爬危险区域;
3.严防交通、消防、用电、溺水、诈骗、欺凌等安全事故;
4.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带队教师与企业负责人。
(二)实习红线纪律(对照1个“严禁”,27个“不得”)
1.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;
2.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、未满16周岁学生参加岗位实习;
3.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、井下、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、高强度体力劳动;
4.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、非法场所实习;
5.不得通过中介机构、有偿代理组织管理实习;
6.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、培训费、管理费、提成费;
7.不得扣押学生身份证、学生证等证件;
8.不得安排学生加班、上夜班、法定节假日实习(专业特殊需求除外);
9.学生必须服从管理,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、旷工、私自更换单位;
10.严格履行请假制度,不得无故缺勤。
(三)学生行为规范
1.尊重企业导师、团结同事,文明礼貌、爱岗敬业;
2.爱护企业财物,保守企业商业秘密;
3.保持良好形象,不吸烟、不酗酒、不打架斗殴、不参与不良活动;
4.每周至少向班主任汇报一次实习情况;
5.认真填写《顶岗实习手册》,确保内容真实、完整。
六、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
(一)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李祯仁
副组长:王守元、马学志、焦信玲、安福勇
成员:黄荣桂、刘海平、张大祥、赵玮、蒲国文、孙伟成、各班班主任、专业带头人
(二)部门职责
1.领导小组:统筹决策、整体部署、监督检查;
2.教务处:负责实习教学安排、过程管理、成绩考核;
3.学工处:负责实习单位遴选、协议签订、学生管理;
4.带队教师:负责日常管理、安全教育、思想疏导、信息上报;
5.实习单位:负责岗位指导、技能培训、安全管理、实习鉴定。
七、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
1.顶岗实习为必修学分,成绩合格方可毕业;
2.考核内容:出勤情况、岗位表现、技能掌握、实习材料、企业评价、安全纪律;
3.考核等级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;
4.无故不参加实习、实习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,按规定重修。
八、实习保障与权益维护
1.学校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;
2.实习单位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、合理岗位、安全食宿条件;
3.学生依法享有实习报酬,发放及时、足额;
4.严禁任何形式克扣、拖欠学生实习报酬。
九、投诉与咨询渠道
1.民和县教育局:刘主任189****5338
投诉座机:****
2.民和职业学校:黄主任138****9969
投诉座机:0972-85977222
2026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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